获刑三年、罚金20万元 李佩霞受贿案一审宣判

时间:2024-12-25 01:56:52 来源:时讯视界

  据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消息,获刑2024年11月14日,年罚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受贿案,金万j9对被告人李佩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元李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佩霞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受贿上缴国库。案审

  经审理查明,宣判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获刑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的年罚j9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金万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元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佩霞

  横峰县人民法院认为,受贿被告人李佩霞的案审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李佩霞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李佩霞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共三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总台记者 李竟成 鄢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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